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戶所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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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〔宣導〕高雄市各戶政事務所除元旦(1月1日)及國慶日(10月10日)當日受理預約結婚登記外,其餘國定假日及其連續假期停止辦理假日預約結婚登記。 列印
  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4-12-31 08:15 承辦單位:美濃戶政事務所

      115年本市各戶政事務所停止辦理假日預約結婚登記日期

      (一)農曆春節假期(2月14日至2月22日)。
      (二)和平紀念日(2月27日至3月1日)。
      (三)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(4月3日至4月6日)。
      (四)勞動節(5月1日至5月3日)。
      (五)端午節(6月19日至6月21日)。
      (六)中秋節及孔子誕辰紀念日(9月25日至9月28日)。
      (七)國慶日相連之假日(10月9日、10月11日)。
      (八)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(10月24日至10月26日)。
      (九)行憲紀念日(12月25日至12月27日)。
      (十)具特殊意義之母親節(五月第2個星期日)、父親節(適逢星期六)。

      如有結婚登記之需求,請於結婚登記日前3個辦公日內,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,並指定結婚登記生效日。

      類別:宣導
      上版日期:114-12-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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