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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〔宣導〕凱米颱風受災慰助補助說明-8月13日更新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3-08-14 08:42 承辦單位:美濃戶政事務所

    【8月13更新】

    高雄市政府宣布,受凱米颱風影響所提供之各項補助除均採從寬、從優認定外,為體諒民眾重整家園辛勞,有關住屋淹水、泡水車(含拖吊)、安置旅館等補(慰)助申請截止日從8月31日,延長至9月30日前皆可受理申請。

     

    住屋淹水部分,除原法定災害救助補助外,並加碼未達法定救助標準50公分之淹水住戶,發放慰助金每戶5,000元;安置旅館補助,自發布凱米颱風警報當日(7月23日)起至7月31日止,在高雄有居住事實(不需戶籍,租屋或住戶均可),受停水或停電影響居住之受災戶,且有住本市合法旅館或民宿者,可向各區公所或里辦公處提出補助申請,每個人每晚最高補助1200元。

     

    有關住屋淹水、泡水車(含拖吊)、安置旅館等補(慰)助,申請期間延長至9月30日止,高雄市政府提醒市民盡早透過各管道申請,以利早日獲得各項補(慰)助。

    【高雄訊】凱米颱風橫掃全台,對中南部地區災情造成嚴重影響,高雄市多處傳出淹水災情,為減輕颱風對民眾家庭財產損失的衝擊,今(26)市長陳其邁在總統賴清德至美濃視察災情時向中央爭取,賴清德總統現場宣佈,針對住戶淹水50公分以上住戶,由中央加發每戶2萬元,連同高雄市府1.5萬元補助,共計每戶慰助金3.5萬元;淹水50公分以上住戶,若擁有中低收入戶身分,中央再加發1萬元,共計4.5萬元。而對於淹水低於 50公分的住戶,高雄市社會局指出,市府也加碼每戶5千元的補助金。

     

    另外,民眾的住宅有淹水樓層部分或毀損面積超過50%,高雄市稅捐處表示可一年免繳房屋稅;房屋毀損面積30%到50%之間,一年僅需繳50%房屋稅。市府表示,將全力協助民眾重建家園,恢復正常生活。

     

    社會局指出,依據「高雄市災害救助金核發辦法」規定,因颱風致住屋淹水達50公分以上之有居住事實現住戶,每戶發放1.5萬元慰助金,另市府向中央爭取加發住戶淹水慰助每戶2-3萬元,一般戶可領慰助金3.5萬元(中央2萬+市府1.5萬),低收入、中低收入經濟弱勢户可領慰助金4.5萬元(中央3萬+市府1.5萬)。

     

    此外,為減輕民眾財產損失衝擊,房屋淹水50公分以下,市府加碼補助每戶5000元,低收及中低收戶補助1.5萬元(市府5000元+中央1萬元)。泡水車部分,依據維修的費用,汽車慰助金最高補助2萬元,機車慰助金最高補助2000元。

     

    高雄市府提醒,不論淹水是否達到50公分法規標準,以及泡水車主,從即日都可以到淹水區域的區公所填寫申請書,並請檢具相關證明:
    〈一〉淹水住戶請檢具例如淹水照片、行車紀錄、監視器紀錄、或其他足資證明之資料等。
    〈二〉泡水車輛請檢具例如維修收據或證明、或其他足資證明之資料等,以利加快勘查、審核速度,早日領取核撥款項。

     

    市府也非常關心受凱米風災影響的汽車之處理,為減輕受災戶泡水汽車拖吊車輛負擔,補助措施再加一項,如泡水汽車在地下室,市府補助拖吊費用一半,並以最高5000元為上限,泡水汽車如停在路邊,市府補助拖吊費用一半,並以最高1000元為上限。申請方式:檢附憑據向各區公所社會課或里辦公處申辦。

    類別:宣導
    關鍵字:凱米颱風
    上版日期:113-07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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