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戶政宣導

    臺東縣政府修正所轄各戶政事務所(含辦公室)「假日結婚登記」受理對象一案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2-08-30 16:51 承辦單位:美濃戶政事務所

    一、依據臺東縣政府112年5月31日府民戶字第1120115377號函辦理。

    二、旨案自即日起修正為「僅受理一方、雙方設籍臺東縣或在結婚登記同時辦理遷入臺東縣之民眾」。

    三、如有指定結婚生效日於連續假期者,請當事人於結婚登記日前3個辦公日內,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,並指定結婚日期。

    類別:戶政宣導
    上版日期:112-06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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