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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〔宣導〕全民健康保險最新規定公告 列印
  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3-12-27 10:12 承辦單位:美濃戶政事務所

      全民健康保險最新規定公告

      全民健康保險是強制性社會保險,旨在透過社會互助與風險分擔,保障每位國人的健康權益。因此,凡符合健保資格者,不論是否就醫或使用健保醫療資源,皆需持續參加健保並繳納保險費。

      為配合政策調整,衛生福利部於113年12月23日修正《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》,取消出國停復保相關規定。

      主要變革內容如下:

      自113年12月23日起,健保署不再受理停保申請,凡設有戶籍之國人,均應持續參加健保並繳納保險費。

      出國期間,如發生緊急傷病或緊急分娩,可於當地就醫後,檢具書據向健保署申請核退自墊醫療費用。

      *113年12月22日(含)前已停保者:

      出國達6個月以上者,停保有效至返國日辦理復保。

      出國未滿6個月者,需註銷停保並補繳期間保險費。

       

      貼心提醒:

      投保單位將每月收到繳款單,並持單繳費。

      居住國外的民眾可選擇「轉帳代繳」或「電子繳款單」,使用信用卡、自動扣繳或行動支付(一卡通MONEY、街口支付、台灣PAY)等方式,方便繳費又省時!

      更多資訊與申辦方式:
      健保署已準備詳細資料,包含問答集、懶人包與宣導手冊,民眾可至健保署全球資訊網查詢【停復保規定變革專區】:https://www.nhi.gov.tw/ch/cp-17713-e61af-3873-1.html

      若有疑問,請撥打客服專線:0800-030-598 手機請撥:02-4128-678

      類別:最新消息
      上版日期:113-12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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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1. 取消停復保規定宣導單張及海報(簡易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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